今日商务部发布《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中放开了对汽车“非授权销售”的限制,将有望撼动汽车供应商对经销商的垄断。 此前对于汽车供应商授权销售的规定见于2005年4月开始实施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该办法规定“境内汽车生产企业可直接制定和实施网络规划,也可授权境内汽车总经销商制定和实施网络规划;境外汽车生产企业在境内销售汽车,须授权境内企业或按国家有关规定在境内设立企业作为其汽车总经销商,制定和实施网络规划。” 而此次颁发的《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经销商出售未经供应商授权销售的汽车,或者未经境外汽车生产企业授权销售的进口汽车,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消费者作出特别明示和提醒,并明确告知消费者责任主体。”这就放开了汽车销售的非授权经营方式。 去年下半年以来,反垄断逐步渗透到汽车领域,包括奔驰、奥迪、克莱斯勒等在内的跨国车企均被认定存在垄断行为。有分析人士认为,车企垄断行为产生的重要原因就是其对经销商的授权经营的权力,这使供应商在汽车流通领域中拥有绝对优势。而汽车销售新规实施后,这种情况将有望获得改变。 据悉,《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于即日起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16年2月6日。该办法正式实施后,2005年颁布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将同时废止。 监管部门正在逐步放开对汽车市场的行政干预。去年10月,工商总局已正式停止汽车经销商备案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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